2015年12月28日,國家認監委發布《關于建立和落實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認證機構主體責任的指導意見》(國認證〔2015〕78號),今后認證機構將對強制性產品認證認證結果承擔首負責任?!吨笇б庖姟窂恼\信體系、責任追溯、風險防控、行業自律、社會共治等方面,明確了強制性產品認證機構應當擔負的主體責任以及行為規范。認證機構是CCC認證結果和有效性的第一責任人,對認證受理、型式試驗、工廠檢查、認證評定和證后監督等全過程負主體責任,同時對承擔產品檢測任務的簽約實驗室負有業務管理職責。認證機構應當建立全過程責任追溯機制,落實全員責任制,采取必要的工作質量評測和流程監控措施,保證認證要求的有效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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